万不死国大军将福昌港城市团团围住,主攻正面街道,但是,不管他们投入多少军队,却始终不能前进一步,他们的军队还未碰到守城大军,就被两丈长枪刺死在两丈之外。那场战争,不死国丢下了整整六万具尸体,才灰溜溜的退军!”
那位女子讲的极其骄傲,语气满是激动,因为那场战争,是百年来青丘国第一次战胜不死国。一座港口,三万人硬是歼灭了六万不死国大军,这是前所未有的。因为不死**士各个身高马大,都有后天的修为,而青丘**士,则要差多了,平均要三个人才能打败不死国一个人。而那场“福昌之战”司马错以少胜多,绝对是前所未有的战绩。
在两丈精钢长枪面前,后天修为根本就难有作为,那时候双方大战,不死国大军完全是拿血肉之躯往精钢长枪上撞,那绝对是来多少死多少!
赵启听完,长叹一声,他实在没想到,司马错竟然是如此守城的。超长枪部队,绝对是守城利器啊!
赵启赞叹道道:“这人的确是一员大将。不过,依我看,当时的不死国大军中,应该是缺少弓箭吧?”
那位女子皱了皱眉,思索了会儿,犹犹豫豫的答道:“也许吧,我没听说他们用弓箭!”
果然!赵启暗道,如果那时候不死国大军有弓箭的话,司马错的部队完全是活靶子啊!只要一阵抛射,绝对是死伤无数,因为超长枪部队只有排列紧密才能发挥最大作用,而这样的话,弓箭是一射一个准啊!而且,超长枪部队是出了名的龟速,行动太迟缓了!
不过,话虽如此,赵启还是极其佩服司马错,想必他也是知道不死国大军缺少弓箭,才大胆的选择这一条战法。
“那帮不死国人连皮甲都穿不起,只能披树皮,他们哪来的如此精良的羽箭?”赵启忽然想起这一路上遇见的不死**士,他们的装甲是晒干的树皮做的,他们的刀剑武器也很是粗糙,怎么昨天遇见的百人队会有如此精良的弓和箭?
原本他还没有注意到,今天一谈起弓箭来,却突然发现了这个问题,细细想来,越觉得难以理解。昨日遇见的百人队,人手一把似乎是统一制式的黒木角弓,要知道,角弓属于复合弓,是一种构造复杂的弓,它最外面是角片,中间是竹子或木头,最里面是弹性良好的动物筋膜,一般为牛筋。由这三部分复合而成的一把角弓,做工十分考究,但是相应的,它的威力也十分大。
一般来说,角弓比较一般的长弓,具有射速快、精度准的优势,在战场上,往往能带来极大的杀伤力。一支成规模的精锐角弓部队,能在敌我相距一百二十步的距离时连射三轮,羽箭简直像是下雨一样。
若是青丘国的军队有角弓部队倒是不奇怪,奇怪的是不死国的军队也有这种做工复杂的制式角弓,着实让赵启觉得不可思议!
“也许是不死**队缴获的,但也有可能是……”赵启不敢再想下去,倒吸一口气,若是真的如此的话,青丘国真的有大麻烦了!
赵启按下心头的思绪,对诸女说道:“既然这座城市安全,诸位姐姐就在此地安顿下来吧,我要去下军营,看能否加入军队,我们就此别过吧。”
听到赵启提出分别,诸女都有些不舍,但是她们也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,终究要分开的。
“既然如此,我们姐妹也不劳烦恩人了,我们就在此地安顿,恩人去做您的事吧!若能还我青丘一个太平,真是万民之福啊!”
诸女对赵启万分感谢,多亏了他,她们才得以脱离苦海,逃得生机。
赵启对她们拱手告辞,然后就转身离去了。诸女目送他,不觉泪水再次落了下来,打湿了衣裳。
“先问明军营所在,我直接去拜访司马错将军。他若慧眼识英雄,我便在他帐下为将也无不可!”赵启走在半路,如是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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